日前,记者从省林业局获悉,我省在深化林权制度改革中,把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,加快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作为工作重点,成效明显。目前全省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已发展到18162个。近年来,结合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,省林业局不断加强对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引导,发挥各自优势,培育推广典型。
在构建政策支持体系中,注重培育林权流转市场主体,及时为新型经营主体确权发证和开展林权变更登记服务,促进规模经营。鼓励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参与林权流转,提高规模经营水平和引领带动能力;鼓励工商资本进入林权流转市场发展现代林业,向林业输入先进生产要素和经营模式,促进现代林业快速健康发展。目前,全省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中,分别有专业大户7520个、林业企业4340家、林业专业合作社3448个、家庭林场2854个。
成功申报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26家、国家级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35家;评选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707家、省级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369家、省级示范家庭林场70家、省级现代林业示范区50家。省级名牌、驰名商标、绿色产品、地理标志等认证率达到了15%,11个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被认定为国家标准化示范企业,新近又申请上报了4家。(记者王恺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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